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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扫除一利用家族势力横行乡里“村霸”获群众点赞

来源: 作者: 2019-04-12 11:03

邵阳新闻网4月12日讯 近日,绥宁县人民法院对李熙桥镇塘玄湾村刘某波等人利用家族势力横行乡里的“村霸”寻衅滋事案进行宣判。其中,刘某波以寻衅滋事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款人民币五千元,刘某涛、刘某忠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各四年。

至此,一个利用家族势力横行乡里多年的“村霸”被扫除,当地群众对此称赞不已。李熙桥镇塘玄湾村的村民表示,“清除了乌烟瘴气,让我们老百姓提升了安全感。”

案件回顾

2018年2月,绥宁县李熙桥镇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李熙桥镇塘玄湾村内“村霸”殴打村民,村民受伤严重。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处置时,殴打方刘某忠等人不听民警劝阻,并对民警挑衅和辱骂。

案发后,绥宁县扫黑办、绥宁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经查:刘某忠系塘玄湾村原村支部书记,在村内多次殴打其他村民。2018年4月17日,绥宁县公安局对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忠、刘某波、刘某涛执行刑事拘留。2018年5月24日,执行逮捕。随后,绥宁县通过对该案相关人员进行“深挖”发现:2011年,该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波与刘某良、陈某功在未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共同出资在李熙桥镇塘玄湾村开办碎石场,犯罪嫌疑人刘某涛亦在2014年出资入股。2018年11月,经鉴定,该碎石场非法占用27.7亩农用地,致其丧失了耕种条件,并在林业部门多次处罚要求复绿后仍未停止违法采挖;且刘某波、刘某涛、刘某忠自2010年以来,因生产、生活琐事,多次以暴力、威胁手段在绥宁县李熙桥镇塘玄湾村实施违法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2018年11月29日,绥宁县森林公安局对刘某忠等人进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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