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10月28日讯(通讯员 任航 邓金华)近日,北塔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一服装店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人民币壹万零壹佰元整的罚款。
前期,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北塔区蔡锷路与龙山路交汇处西南角中驰一城三期3#1层0001011号的兰衣库服装店(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大队给予邵阳市北塔区兰衣库服装店(个体工商户)罚款人民币壹万零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北塔区消防救援大队提醒: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也可通过场所所在地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向消防救援机构依法申请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取得消防救援机构许可后方可投入使用、营业。
下一步,北塔区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加大检查力度,以高标准、严要求进行监督执法,严惩消防违法行为,为确保辖区消防安全保驾护航持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