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7月17日讯(通讯员 李悦 熊买花)近日,城步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辖区鸿旺家园小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小区居民吴某违规将电动车停放在住宅楼的首层门厅内,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根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小区居民吴某警告的行政处罚,已当场训诫。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居民: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心存侥幸,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同时,城步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多维度普及电动自行车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确保辖区消防安全环境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