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诚信社会建设,绥宁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若干规定》第一条之规定,决定将下列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曝光,名单信息将根据结案情况及时更新。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绥宁县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
联系电话:0739-2320778
特此公告
2020年11月26日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诚信社会建设,绥宁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若干规定》第一条之规定,决定将下列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曝光,名单信息将根据结案情况及时更新。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绥宁县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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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