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6月25日讯(通讯员 张红)近日,邵阳艺境慕宁酒店有限公司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被大祥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处以罚款5100元。
前期,该大队消防监督员对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邵水西路东方威尼斯1#楼1单元1905室的邵阳艺境慕宁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酒店一层大厅使用的4具MFZ/ABC4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生产厂家:袋鼠消防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型式检验报告,按照灭火器筒体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编号:2021081810000396,经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和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网站查询,无该灭火器市场准入信息,不符合《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 588-2012)第 5 条的规定,其市场准入检查情况不合格。根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 588-2012)第 7.1 条规定判定该产品不合格,大队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大祥消限字〔2024〕第0016号),责令其于2024年5月14日前改正。2024年5月17日大队派员对其进行复查,该酒店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四章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邵阳艺境慕宁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酒店高度重视并全力配合场所火灾隐患问题的整改工作。下一步,大祥区消防救援大队将积极跟踪隐患整改进度,按期组织复查,确保隐患按时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