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8月16日讯(通讯员 罗伟洪 伍先安)8月12日,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介绍,今年年初以来,交警支队采取早晚交通高峰期定点查、宝庆铁骑流动抓、“四位一体”勤务模式联动管的办法,常态整治城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提升城市文明创建品位。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交警支队按照交通顽瘴整治要求,在城区设置了多个文明交通示范创建路口,常态整治这类车辆违法行为,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特别是城区建设南路与邵阳大道路口、西湖路与宝庆路路口、江北广场路口等多个示范路口的电动自行车不戴头、闯红灯以及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整治,但由于少数驾驶人缺乏安全、文明骑车意识,仍然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为加强这些人员的管理,交警支队采取常态严查方式进行依法严控。
8月10日早晚交通高峰期,大祥交警不断运用“四位一体”勤务模式,以辖区创文示范路口为主要路口,严查电动自行车违法,并组织路面民警,现场劝导行人应遵守交通法规出行,不要随意横穿道路。双清交警在城区邵石路口设点执法,8月12日7时50分,姚女士因未戴头盔和无牌驾驶电动自行车再次被查称:头盔挂在车上她马上戴,希望交警能网开一面。执法民警告知她,安全头盔就是生命盔骑车就要戴,有头盔不戴和开车有安全带不系一样都属交通违法,必须接受处罚。8月12日10时25分,雷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邵阳00851XX途径魏源路江北广场路口,因未戴头盔和搭乘2名小孩被当场查处,北塔交警大队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其处以超员驾驶罚款50元和末戴头盔罚款20元的处罚。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首先需要交通文明,实现交通文明必须要杜绝违法骑车行为。在邵阳市大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交警支队呼吁城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用“守法出行、文明出行”来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