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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告

邵市重污指函【2023】02号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告

受外来性输入污染、本地污染物积累和极不利气象扩散条件的影响,我市空气质量已持续二天中度污染到重度污染。根据湖南省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邵阳市气象局预测预计未来两天仍将持续中度污染至重度污染。为有效减轻大气污染物,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区域联动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要求,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23年1月11日17时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橙色(II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III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强化措施,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

一、建议性健康防护措施

1、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

2、学校和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

3、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并加强防护;暂停举办大型群体性户外活动。

二、建议性污染防控措施

1、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较长时尽量熄火。企业生产、喷涂、汽修、家装等过程中减少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2、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用人工影响局部天气措施,改善大气环境。

三、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

按照2022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实施橙色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采取以下措施:

1、纳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工业企业应按照“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要求实施橙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积极利用区外来电,严格执行绿色节能调度,火电机组中,超低排放燃煤电厂优先发电,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区域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煤耗低的机组优先发电。

2、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照移动源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实施橙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辖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及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辖区内停止使用国4及以下中、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3施工工地按扬尘源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实施橙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渣土运输等,在原基础上每天增加两次洒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邵阳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专项和联合执法,加大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和巡查力度。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发布后1小时内报送响应情况,24小时内报送指令执行情况。响应情况可通过微信群、电话、书面等方式报送,执行落实情况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书面形式报送市蓝天办,并同时提供电子版。

执行时间:1月11日17时

联系人:曾海波        电话:2560809

邮箱:2681873006@qq.com

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月11日


we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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