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6月23日讯(通讯员 肖烨 唐英子)6月20日,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辖区一餐饮场所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县花门街道方大公园内火凤凰酒店二楼的隆回凯琳臻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发现该经营场所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营业区域两处疏散指示标志损坏),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法下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同时予以立案调查。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并参照《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内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隆回凯琳臻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在接到处罚决定后,场所负责人对消防违法行为未引起高度重视后悔莫及,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立即将隐患整改到位,承诺今后一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维护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场所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