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3月13日讯(通讯员 刘惠芳)疫情期间,邵阳交警防疫、防事故两不误,始终对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3月12日晚,驾驶人蒋某就因酒驾再次被查!
3月12日晚,邵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集中夜查酒驾行动。21时50分许,一中队民警在峡山社区加油站路段设卡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一一检查,民警发现一辆湘E***31小型机动车驶来,立即示意该驾驶员蒋某停车靠边接受检查,车窗一打开驾驶室散发浓烈的酒精气味,随即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6.72mg/100ml,已达到酒驾的标准。确定蒋某酒后驾驶后,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蒋某是再次酒后驾驶。2018年9月,蒋某因在邵阳市大祥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此次系属于二次酒后驾驶。目前,一中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蒋某进行行政拘留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案件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邵阳县交警在此提醒:不要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要珍爱生命,尊重法律法规,一定要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不仅仅是口号,一定要牢记心间,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