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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营改增”试点改革一年 为纳税人减税1742万元

来源:邵阳日报 作者:朱 杰 肖拥华 何干祥 2014-10-13 15:44

邵阳新闻网讯 10月9日下午,新邵国税局工作人员来到邵阳汽车运输新邵分公司,采取面对面提问、零距离解答的形式,为邵阳汽车运输新邵分公司解答“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指导具体业务处理。在为企业解答疑问的同时,工作人员还围绕“营改增”的计税方法、纳税申报、优惠政策以及企业关心的其他税收问题一一做了解答。
  随着9月申报期的结束,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已实行一年。截至目前,我市国税部门共接收营改增纳税人7193户。2013年8月至2014年8月,全市营改增纳税人共入库改征增值税8370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278万元,累计减税1742万元。
     从营改增试点运行一年的总体情况来看,纳税人顺利完成纳税申报,税务部门征收管理系统运行平稳,税款顺利征收入库,营改增试点成效初步显现。纳税人普遍反映,税收负担明显下降,为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
发展壮大提供了动力。目前我市实施营改增的试点范围是“3+7”,“3”指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7”指7类现代服务业,即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由于这些行业都属于生产性服务业,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流通紧密联系,通过改革可以减少产业分工细化存在的重复征税因素,有利于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经测算,我市营改增试点一年来,现代服务业中,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全部下降,一般纳税人中交通运输业税负为2.93%,下降0.07%;文化创意服务税负为0.93%,下降2.07%。小规模纳税人普遍由3%—5%的营业税率改为3%的增值税征收率,平均减负达21.7%。同时,营改增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了重复征税,优化了税制结构,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更好的税制环境。从整体效果看,营改增使90%以上的试点纳税人税负有所下降,基本实现了减税让利的改革初衷。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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