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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工作要在解放思想创新机制上增活力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李雯 2019-08-19 10:35

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的创新能力和创新动力,来自人才发展体制机制,这也是“机制活、人才兴”的道理所在。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政工人事部门解放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客观需要。建立起科学规范、充满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对搞活干部管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建立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疏通干部的“上”与“下”

干部的选拔工作必须与着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这个任务相适应,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个大环境相适应。

一是建立“重才”与“重德”相结合的人才选拔机制。“才”,反映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处事技能;“德”,体现一个人的政治素养和道德水准。要按照“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的目标要求,努力克服重才轻德或重德轻才的用人倾向,坚持以德为先,惟才是举,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以“才”来衡量干部的水平高低,以“德”来衡量干部的品行好坏,不断创新选贤任能的竞争机制。既要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上来,又要把那些没有为官之德,没有真才实学,既不能为党分忧又不能为民解难的“南郭先生”从领导岗位上拉下马去,形成贤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性竞争机制。

二是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政绩评价机制。政绩是一名干部工作能力和努力程度的重要标志。凭政绩用干部本身没有错,关键是要看这些政绩是怎么来的,是脚踏实地“干”出来的,还是虚报浮夸“吹”出来的。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科学考察干部政绩的内在质量,既要考核干部看得见、摸得着、统得准的“显绩”,又要考核干部打基础、增后劲、利发展的“潜绩”。要对那些坚持以民为本、真抓实干、注重长远的“实功”型干部优先提拔重用,要使那些光练“唱功”不干实事、弄虚作假的干部成为“淘汰产品”。

三是建立“公推”与“公评”相结合的干部考察机制。要试行干部的“政绩”、“政洁”、“政误”三个公示,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群众参与评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干部考察的准确度。要进一步扩大干部考察工作的覆盖面,实现干部考察的“三个延伸”,即把考察的触角逐步从干部的工作圈向其社交圈、生活圈延伸,从干部的工作单位向其所挂点的单位企业、蹲点的乡镇村组、居住的邻里街坊延伸,从“八小时以内”的工作表现向“八小时”以外的主要动向延伸。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作为干部“上”与“下”的分水岭。

二、建立合理交流的用人机制,激活干部的“进”与“出”

“户枢不蠹,流水不腐”。推进干部交流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干部管理科学化的重要体现。要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建立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

一是把握中心,突出“三个重点”。要全面把握干部交流的重点方向、重点对象和重点领域。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以及身处管人、管钱、管物、执法执纪等重要部门的干部作为重点,推动干部交叉任职、轮岗换岗和易地交流。要加大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之间、冷门岗位与热门岗位之间、基层单位与上级机关之间的双向交流力度,通过畅通干部的“进”“出”渠道,增强干部的危机意识,促进人才的培养锻炼,优化班子的整体功能,保持单位的工作活力。

二是把握关键,突出“三个结合”。推进干部交流,关键在于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首先要把交流与培养使用干部结合起来。对交流到艰苦地区、艰苦岗位接受锻炼,并且能够很快进入角色,在当地作出较大贡献的干部要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快用一步。其次要把交流与保障服务结合起来,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优,保证干部交流工作有序进行。第三要把交流与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结合起来。

三是把握方向,突出“三个配置”。推进干部交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实现人与事、人与岗、人与人的优化配置,最终达到人事相宜、人岗相适、人人相洽的目的。这就要求我们进行干部交流时,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摸准实情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人才素质情况进行合理搭配,尽可能做到“按需分配”,实现干部与岗位之间的最佳组合。

三、建立民主公开的用人机制,把准干部工作的“统”与“放”

实现干部工作上的“统”、“放”结合,是解决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问题的重要措施,也是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有效途径。

一是坚持在党管干部原则上“统”,在更新用人观念上“放”。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是干部工作高度政治性的重要体现,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并不是去“管死”人才、限制人才、排斥人才,而是通过制定政策、营造环境、整合力量、提供服务,去用活人才、解放人才和凝聚人才。因此,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做到不拘一格选人用人。当然,用人观念上的放开并不等于放手不管。干部的选任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

二是坚持在按章办事上“统”,在优化人才环境上“放”。要始终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干部工作的根本规范,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好、落实好。要始终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我们选人用人的行动指南,严格按章办事,不能有丝毫疏漏。与此同时,我们要进一步放宽选人用人的视野,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以营造选贤任能的政策环境吸引人,以营造人尽其才的创业环境聚集人,以营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留住人,以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环境爱护人,从而形成人才上的“磁场效应”,为党的的事业吸纳、聚集更多的优秀人才。

三是在坚持党性原则上“统”,在疏通监督渠道上“放”。干部选任是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一方面必须做到坚持选拔任用原则不动摇,严格选拔任用标准不走样,遵守选拔任用程序不变通。坚持任人唯贤,公道正派。另一方面要坚持群众路线,畅通民主监督的渠道,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强有力的监督体系,把干部选任工作置于党和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不断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透明度。同时要建立健全干部推荐责任制、干部考察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坚持以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防止选人用人上一切形式的不正之风。

(作者:邵阳市新宁县广播电视台 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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