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民警查获车辆。
邵阳新闻网5月26日讯(通讯员 孙静)5月22日18时50分许,经过前期摸底超载运输货车出现的时间、路线等规律,双清交警大队铁骑中队在煤机厂路段进蹲守,发现一辆车辆号牌为渝A9****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满载货物从煤机厂上坡处缓慢驶入邵阳大道,经初步检查发现,该车辆存在着严重的超载违法行为。
红鹰特骑中队指导员彭滈立即安排民警刘劲、信钢陪同驾驶员将车辆进行过磅,经过磅发现,该车车货总重为 102吨,已超过百吨。双清交警大队民警对驾驶员的超载行为进行教育批评并予以处罚,驾驶员认识到超载行为的严重性之后接受交警的处罚并在民警的监督下将超载货物进行转运。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2款、第3款规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50%以下的,记6份,罚款500元;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不足100%的,记6份,罚款800元;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的,记6份,罚款1000元。双清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请自觉文明驾驶,为创建文明城市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