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 近日,大祥区人民法院分别对颜某、张某冒领诈骗养老金涉嫌诈骗案件作出判决:颜某犯诈骗罪,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张某犯诈骗罪,判处管制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颜某其夫廖某2012年过世后,隐瞒该事实,冒领其夫养老金2万余元,2014年颜某之子廖某前往邵阳市企业养老保险处办理其父廖某丧葬费,谎报死亡时间企图诈骗养老金待遇;张某其父2011年过世后,张某冒领其父养老金5万余元, 2014年张某前往邵阳市企业养老保险处办理其父丧葬费,谎报死亡时间,企图诈骗养老金待遇。市企业养老保险处经实地核查发现二者所报死亡时间均不实,移送公安局调查侦破后,由大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这是我市首次对冒领养老金以诈骗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