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 11月7日,记者从全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市将从11月15日开始,启动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金的收缴工作。
据了解,第二期互助活动包括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周期为一年。我市行政辖区内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与参加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并且参加了工会组织的在职职工也可成建制组织参加。
自2013年11月全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有1549个基层单位,107204名在职职工参加了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缴纳互助金536.02万元;共有581个单位,34549名职工参加了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缴纳保障金34549万元。截至10月底止,全市共有1403名在职职工,2128人次申请了住院补助,共核发补助金3757110.6元,人均补助2678元,平均每次1766元,有21名患癌症的女职工每人获得1万元的大病补助。
根据省总工会有关文件精神,市总工会决定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活动收费政策不变,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每人每年50元,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每人每年10元。在补助标准方面,互助活动责任期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院住院,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剩余的个人自负部分给予补助。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费用不纳入补助基数范围。今年的补助标准由去年的80%提高到90%,仍然实行统一一个补助比例。与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已加入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在职职工,单位建立了工会组织的也可成建制地纳入到活动范围,其在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院住院,发生医保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一、二级医院补助10%,三级医院补助12%的标准给予补助。对于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参加活动的女职工,在互助活动责任期内,初次发生原发性乳腺癌、子宫癌、子宫颈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六种之一的,不包括原位癌,可获一次性补助金1万元。
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还规定,对职工群众的补助申请,原则上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遇有特殊情况,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的办理期限可延长至60个工作日。
据了解,第二期互助活动包括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周期为一年。我市行政辖区内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与参加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并且参加了工会组织的在职职工也可成建制组织参加。
自2013年11月全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有1549个基层单位,107204名在职职工参加了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缴纳互助金536.02万元;共有581个单位,34549名职工参加了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缴纳保障金34549万元。截至10月底止,全市共有1403名在职职工,2128人次申请了住院补助,共核发补助金3757110.6元,人均补助2678元,平均每次1766元,有21名患癌症的女职工每人获得1万元的大病补助。
根据省总工会有关文件精神,市总工会决定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活动收费政策不变,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每人每年50元,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每人每年10元。在补助标准方面,互助活动责任期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院住院,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剩余的个人自负部分给予补助。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费用不纳入补助基数范围。今年的补助标准由去年的80%提高到90%,仍然实行统一一个补助比例。与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已加入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在职职工,单位建立了工会组织的也可成建制地纳入到活动范围,其在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院住院,发生医保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一、二级医院补助10%,三级医院补助12%的标准给予补助。对于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参加活动的女职工,在互助活动责任期内,初次发生原发性乳腺癌、子宫癌、子宫颈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六种之一的,不包括原位癌,可获一次性补助金1万元。
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还规定,对职工群众的补助申请,原则上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遇有特殊情况,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的办理期限可延长至6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