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记者 吴珺 通讯员 戴求兵)11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纪委第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对市纪委内设机构的调整情况进行了报告。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决定和中纪委提出的“三转”要求,遵循“上下对口,总量不增”的原则,采取“先后有序,分不到位;双向选择,统筹考虑;有条不紊,整体推进”的方式完成了这次内设机构的调整工作。
经过调整后,市纪委的内设机构为18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预防腐败室以及机关党委、机关工会。
其中,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六纪检监察室联系单位分工为:
第一纪检监察室联系市委办公室系统 、市人大机关 、市政协机关 、市委党群统战系统 、市建设系统(含市国土资源管理局 、宝庆工业集中区 ,包括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第二纪检监察室联系市政府办公室系统、市社会发展、财政商贸系统、市农村系统、市工业交通系统(含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第三纪检监察室联系市委宣传系统、市委政法系统、市教科文卫系统(含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第四纪检监察室联系邵东县、洞口县、绥宁县、北塔区;
第五纪检监察室联系隆回县、城步苗族自治县、武冈市、双清区;
第六纪检监察室联系新邵县、邵阳县、新宁县、大祥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