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朱顺翠 陈欧阳)北塔区王某多次窜到二手摩托车行,以购车试驾为名,然后实施诈骗,5个月得手12次。2014年12月3日,邵阳市北塔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3年9月13日,王某到邵阳县一家二手车店内假装购买摩托车,并提出试车要求。店主不曾设防,答应了王某的要求。王某趁店主不注意,骑上摩托车逃之夭夭,然后再将车转手卖掉。在尝到第一次作案的“甜头”后,王某采取同样的方式连续作案,屡试不爽。在2013年9月至2014年2月期间,王某以购车试驾的方式诈骗作案12起,价值240510元。最终,在多名摩托车行老板的举报下,王某依法被逮捕。
检察官提醒:此类案件作案成本低,对商家又具有较强的迷惑性,易模仿、易得逞,提醒广大商家和卖主引起重视,在经营中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