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重点在司法,本质在为民。践行群众路线就是要方便群众打官司,要替弱者撑起保护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1月28日,双清法院副院长李建军对领取被追回的赃款的被害人李某说。
近年来,双清法院紧密结合担负的审判执行职责,始终把群众路线作为司法工作的根本方法和生命线,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真正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深入实际,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双清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普法教育工作,每逢新颁布法律及禁毒宣传日、“12.4”宪法日等,都组织干警走上街头、入村入户,进行法律宣传。但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环节中,在企业工作的刘某就提出建议:“法官上班时,我们也要上班,等我们下班有时间了,但法官也下班了。我建议双休日能否到人流密集处、企业进行法律咨询,给我们上班族提供方便。”
双清法院闻过即改,购买了桌子、凳子和遮阳伞,制作了条幅、展板和宣传手册。选取双休日到青龙桥头、东风路步行街设置法律咨询点,向过往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每次不仅设置了刑事、民事、立案、行政、执行等法律咨询台,而且针对辖区重大项目多的实际,专门开设征地拆迁法律咨询项目。居住在云水铺乡砂塘村的老人姚某,因年事己高和房屋、责任田都在重点项目征拆范围内,怕逝世后儿女们为了征地拆迁补偿款而闹矛盾,特意到咨询点咨询。民二庭的方法官用热情的微笑、耐心的倾听和细致的解答接待了老人。通过咨询,姚某打算在生前就立下遗嘱,免得日后儿女们出现矛盾。
法官们在解答过程中,还将自己的联系方式,下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的时间、地点等告诉群众,以便随时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为诉讼提供适度的指导以及对社区邻里、婚姻家庭等纠纷进行诉前调解。
据统计,2014年,该院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500余人,现场化解矛盾36起。
巡回审判,家门口化解纠纷
双清法院每年都会选取一些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或是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或社会关注、有影响的案件到社区、案件发生地、当事人家中开庭审理,化解纠纷,达到了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目的。
家住双清区肖家冲煤矿的陶某成等人因住房鉴定为危房,需重新翻修。邻居陶某平也同意陶某成盖房,但对房屋的界定及房高等提出异议,双方经过多次协商达成了一份协议,约定陶某成新房与陶某平住宅边缘留0.6米做共同通道。陶某成的房屋建成后,因房屋高于陶某平的房屋,陶某平不满,用红砖和水泥板将共同通道阻塞并占有,严重影响陶某成等人的进出,经镇政府、派出所等单位调解,都没有解决矛盾,原告陶某成等人诉诸法院。
法院受案后,承办人殷法官立即赶赴实地勘察现场,并将开庭地点放在案件发生地。还提前发放开庭公告,让群众旁听。案件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原、被告的情绪基本稳定后,法官通过背靠背、面对面的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自愿排除妨碍。原告陶某成等人将写着“依法行政,廉明高效”的锦旗送到双清区人民法院,感谢法官倾心为民司法。
双清法院在全市成立了首个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将办公场所放在了双清区交警大队,实行提前预约、口头起诉、现场受理、集中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即时判决,同时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协商。实现交警部门事故调处、法院立案审理与保险公司赔付的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以人为本,减少当事人诉累
“法院多一份便利的服务,群众就少一份麻烦,法院多一份帮助指导,群众就少一份诉累。”双清法院分管民商事审判的副院长周学俭说。
为最大程度的方便群众诉讼,双清法院建起了诉讼服务中心,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等功能于一体。并设立电子触摸屏和电子显示屏,方便群众查询案件。该院还加大了资金投入,改善诉讼环境,为诉讼服务中心添置了桌椅,更换了饮水机、阅报栏等,摆放了笔、老花眼镜等用品,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针对双清区流动人口多,在外务工人员一有纠纷需要立案、开庭、领取法律文书等,来回要跑几趟。为不给当事人造成诉累,双清法院利用电子邮件、QQ视频等进行办案。刘某在广东务工,与妻子朱某聚少离多,感情出现裂痕,朱某一纸诉状要求与刘某离婚。双清法院立案后,考虑到被告路途遥远,且刘某工作很忙,如果要回来参加诉讼,一是增加诉讼成本,二是可能丢掉工作。承办的周法官决定采用电脑QQ网络视频的方式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在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周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在电脑QQ视频前,按照诉讼程序对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最终在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夫妻双方和好如初。
“我没想到我在广东,坐在电脑前就能开庭,通过法官的努力,我和老婆的离婚纠纷调解和好了,真是没想到”。远在广东打工刘某在电话里向记者感慨。
双清法院为缓解当事人交纳诉讼费要跑银行、排队的困难,与银行协调,安装上了POS机,使以往需要一个小时左右的交费时间缩短为现在的一分钟左右,极大的方便了群众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