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记者 罗中利)“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中共邵阳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决议,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促进加快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2月6日,邵阳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戴华峰在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得到代表委员充分肯定。
批捕犯罪嫌疑人3770人
参与“平安邵阳”建设,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770人,提起公诉4924人。依法批捕、起诉了公安部督办的跨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省公安厅督办的开设赌场犯罪团伙案。
非法上访犯罪批捕7人
依法打击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损害投资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犯罪,起诉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侵犯知识产权、传销等犯罪嫌疑人157人;依法打击寻衅滋事、无理取闹、妨碍国家机关正常管理和工作秩序的非法上访犯罪,批准逮捕7人;依法打击征地拆迁中阻碍施工、骗取补偿款、挪用征地拆迁款等犯罪,批准逮捕23人,起诉25人;严厉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审批等领域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等乱作为、不作为的犯罪45件73人。
起诉制售有毒食品药品66人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提前介入公安部督办的“10·24”跨省生产销售病死猪肉案和“5·06”跨省制售假药案,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89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4人,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伪劣产品等犯罪嫌疑人66人。查处食品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渎职犯罪4人。开展了查办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非法采矿、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嫌疑人39人,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8人。
司法救助资金30余万元
积极探索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落实诉访分离措施,共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433件,集中排查化解涉检信访案件125件,办结刑事赔偿申请8件,决定支付赔偿金27万元。帮助5名有特殊困难的刑事被害人解决司法救助资金30余万元。对6名经济困难或案情特殊的刑事犯罪嫌疑人告知有关部门提供了法律援助。对19名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向法院提出了强制医疗申请,协助解决强制医疗费用52.6万元。
惩治腐败,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41件180人
整合全市办案力量,集中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41件180人,其中大案109件、县处级干部要案5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人。市检察院发挥办案主力军作用,直接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要案20件23人。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及时参与查办了“7·19”沪昆高速公路隆回段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案,批准逮捕涉嫌重大责任事故、危险物品肇事、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等犯罪嫌疑人18人,直接立案侦查涉嫌玩忽职守犯罪2人。
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8件27人
深入支农惠农资金管理、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水利建设、安全生产等领域立案侦查职务犯罪69件90人,严肃查办了“村官”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8件27人。
监督纠正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110件
共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110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76件。对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170人追捕,对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121人追诉。对16件刑事裁判提出了抗诉。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31件;督促行政机关及有关单位履行职责17件、支持起诉18件。对裁判正确的26起申诉案件,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审判权威。
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58人
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58人,清理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刑罚变更执行32人,监督收监1人。开展社区矫正监督,纠正履行职责不当情形107件次。对不构成犯罪的77名嫌疑人决定不批准逮捕,对不构成犯罪的51名被告人决定不起诉。排除非法证据5件,提出纠正意见408件次。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03人,监督纠正阻碍辩护人行使诉讼权利案件5件。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中体罚虐待、混管混押、违法使用戒具等违法行为297人次,监督纠正超期羁押3人次。
查办执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21人
依法查办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共查办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的执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21人。对基层院提请逮捕的10件13人决定不捕。强化对基层院拟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的备案审查,依法决定不起诉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