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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法院:新年上班执行忙 和解结案皆欢喜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贺力平 2015-02-27 10:31

邵阳新闻网讯(通讯员 贺力平)“感谢法官,没想到新年头天上班,我打你们的电话,就火速赶来执行了,不仅动作快,而且效果好。”2月26日,申请执行人刘某接到执行款后,拉着双清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彭志军的手说。

2014年6月,邵阳市双清区云水铺乡的李某在去建筑工地干活的路上骑摩托车把路人刘某给撞伤了,造成刘某九级伤残,李某只答应赔医药费,刘某不同意而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支付刘某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54525元。李某没有履行义务,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承办法官彭志军就调查李某一家的财产状况,发现李某家庭比较贫困,不但无存款,住的房屋都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修建的,其父母都己年老体弱,李某的妻子患有腰椎肩旁突出症,不能干重体力活,一家生活来源全靠李某在建筑工地上打工挣钱。而李某外出务工一直没有和家里联系,案件一时难以执行到位。

2月25日上午一上班,双清法院执行局的电话铃声急促响起,里面传来刘某焦急的声音。

“法官,你们快来李某家里,李某回来过春节,还没有外出,现在正在家里呢。”

“好,我们马上过来。”接电话的彭局长回复说。

彭局长立即带着执行干警赶往被执行人李某家里。李某正好在家吃早餐,见到法官,李某没有感到意外。并说:“我外出务工大年三十才回来,我就知道你们节后会来执行的,我不是不履行义务,只是现在自身生活都困难,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来。”

彭局长立即给李某及其家人做思想工作,让他们看在申请人残疾和生活困难的份上,想办法筹钱结案。见李某态度诚恳,和解执行大有希望。彭局长又趁热打铁,做起了申请执行人刘某的思想工作,看能否和解结案,是否愿意放弃部分权利。刘某表示,如果李某一次付清,不但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可以放弃,而且只要5万元就可以结案。

执行法官把刘某的意思转达给了李某,通过再次做工作,被执行人李某愿意去亲戚朋友那里筹钱一次性了结此案,并立即让家人把三万元给刘某。

25日下午,被执行人李某主动把剩下的钱交到法院,并说,“你们执行法官太辛苦了,刚上班就赶着执行,亲自上门做双方工作,义务履行完毕,我晚上终于可以睡踏实了,也能安心外出务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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