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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法院石江法庭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雷吉尔 2020-11-11 18:10

邵阳新闻网11月11日讯(通讯员 雷吉尔)今年来,洞口县人民法院石江人民法庭为落实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紧紧围绕院长李林提出的“三个无缝对接”的工作思路,以美丽和谐乡镇建设为动力,以人民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纠纷为统领,以便民、利民、惠民、化讼止争为工作出发点,努力探索基层法庭推动诉源治理的新模式。

送法入村,人民法庭的释法明理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纠纷进行无缝对接。在镇党委的支持下,石江法庭在辖区各村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均设立了咨询台,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或其他法律服务。通过聘请人民调解员担任咨询台负责人或便民联络员、同时安排法官适时前往各村开展巡回审判等方式,实现便民诉讼网络平台与人民调解网络的有机整合、无缝对接。

健全沟通协调机制,人民法庭的诉调工作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调处纠纷进行无缝对接。今年年初,石江法庭在院领导的主持下相继在黄桥、石江、杨林三个乡镇召开诉调对接工作座谈会,邀请辖区司法所、派出所和交警、妇联、国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一同参加会议,积极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和建议,细化落实工作对接机制。在黄桥镇,洞口法院还专门设立了诉源治理工作站,具体工作由石江法庭负责,法庭与乡镇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明确各自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职责,涉及相关纠纷的处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方面的与派出所对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方面的与交警中队对接,家事方面的纠纷与妇联对接,物权保护方面的则与国土部门对接,条线明晰,法庭枢总,工作实效突出。

引入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人民法庭的诉调工作与族老、乡绅、社会贤达、各行各业的精英调处矛盾进行无缝对接。诉源治理工作客观上要求法官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更需要明社情“接地气”,深入基层群众生活,具备丰富的社会经验阅历和充分了解国情、区情、社情、民情,充分把握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工作实践显示,诉源治理工作要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注重培养和提高社会自治和自我消解矛盾的能力,为社会自治组织形态的形成创造宽松氛围。“解铃还须系铃人”,石江法庭依据案情的具体情况邀请相关的社会力量参与调处纠纷,就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据初步统计,2020年1月1日11月10日,石江法庭累计通过微信、电话指导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76起,现场协助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21件,委托社会贤达、大学教授等调解案件12件。期间与司法所、派出所、交警中队、妇联、国土等相关部门联合调处案件31件,辖区范围内同期受案数量减少114件,办理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5%,无一案件涉诉上访。

石江法庭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便民利民”的原则,扎实推行“三个无缝对接”式诉源治理模式,努力形成有机衔接、相互协调、便捷高效、科学系统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多的纠纷解决渠道,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诉累,减小了法院的办案压力,形成诉讼服务工作与多元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工作格局,取得了理想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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