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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清洁工违纪遭解聘 索赔申请不予支持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吴珺 肖远洋 2015-05-26 08:51

邵阳新闻网讯(记者 吴珺 通讯员 肖远洋)据邵阳县仲裁院日前透露:该县某医院清洁工周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医院解除其劳动合同系合法。

据了解,周某是邵阳县某医院的一名清洁工,在未接到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突然被该医院解聘。周某认为医院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向邵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

2015年5月5日,周某接到医院办公室打来的电话,工作人员告诉他:“从明天开始,你不用来上班了。”周某想不通,自2004年入职以来,自己为医院的卫生清洁事业做了不少贡献,十几年来加班加点、起早贪黑,怎么说解聘就解聘了呢?他决定找医院讨个说法。医院领导告诉他,由于他在职期间多次缺岗、旷工,严重违反了医院的规章制度,所以决定解聘处置。周某认为,即使自己存在过错,医院也不能私自解聘,且未提前通知,违反了劳动法有关规定,于是向县仲裁院申请仲裁。

县仲裁院接到申请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医院和当事人核实有关情况。根据医院提供证明,周某在职期间确实存在较严重的缺岗、旷工现象,医院也曾于2013年、2014年分别对周某处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并告知他如再出现同类情况,予以解聘。2015年1月至5月,周某缺岗10次、旷工11天,医院最终决定解聘周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县仲裁院裁决:因周某多次违反单位规章制度,2次警告处分后仍不改正,用人单位解除其劳动关系并无过错。周某要求医院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经济补偿共计26300元的申请,不予支持。

we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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