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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换发新版《伤残人民警察证》 让优抚待遇落实处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朱飞凡 黄琪 2015-06-25 08:44

证件

新版《伤残人民警察证》。

个人信息

新版证件新增的"残疾军人证"录入了全面的个人信息,更方便信息核实。

邵阳新闻网讯(记者 朱飞凡 实习生 黄琪)“我们县里都很积极,当知道说要换发新证的时候他们很开心,可以享受一些特定的待遇,也算是国家对他们之前工作的肯定了。”6月24日,隆回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陈先生在市民政局优抚科领取了该县74本新换发的《伤残人民警察证》。

邵阳市民政局优抚科透露,从今年6月1日起,新版《伤残人民警察证》正式启动,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450余名伤残人民警察的换证工作,还有部分伤残人民警察在做申请、材料核定等工作。按照规定,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可有效使用,从2016年1月1日起,旧证作废。

“新版的证件最主要的是增加了个人信息的录入,便于相关部门优抚的核对,一证一人,无法冒充,更加公正。”邵阳市民政局优抚科樊玉平介绍道。

为做好我市伤残人民警察证换发工作,市、县(区)两级民政、公安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换证工作的有序开展,认真做好摸底、统计、核实伤残警察基本情况,做好伤残人民警察材料审核,上报工作,对核对无误的伤残人民警察,将其残请、身份证等相关信息录入全国优抚系统。如有特殊情况或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更换《伤残人民警察证》的,于2015年12月31日前由本人持旧证到当地民政和公安部门申请更换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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