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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 助力“幸福绥宁”建设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刘慧思 2021-08-07 15:21

邵阳新闻网8月7日讯(通讯员 刘慧思)近日,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责令一企业无证化工生产车间自行关闭,8月4日,该企业开始自行拆除生产设备。这是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助力“幸福绥宁”建设的又一成果。

该无证化工生产车间位于X083县道旁边,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侗族乡游家湾村境内,是绥宁县工业集中区某企业用于生产粗硫酸盐松节油储存和加工的车间。今年“6.5世界环境日”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长铺乡游家村群众均反映该厂生产排放的气味恶臭难闻,污染了当地生态环境,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危害群众的身体健康。经绥宁县人民检察院调查了解,该厂在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违规从事粗硫酸盐松节油生产加工,进行去硫除臭工艺处理,生产加工过程中排放大量废气,恶臭难闻,严重污染周边环境。2021年7月14日,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向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对该化工生产车间进行处理。县生态环境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与该公司联系,责令其自行拆除生产设备,消除大气污染。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绥宁县人民检察院顺应人民群众良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督促行政机关积极依法履职,及时查处生产企业污染环境行为,有效改善了当地人居环境,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干净的水、新鲜的空气、安全的食品、优美的环境的要求,使当地群众的绿色获得感、生态幸福感不断增强。

2021年以来,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3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6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案件1件,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保护绥宁人民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及美好家园,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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