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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纪委通报四起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

来源: 作者: 2015-08-19 17:09

邵阳新闻网讯 近期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委巡视第七组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突出位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现将查办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案件一】大祥区原副区长胡思茂包养情妇、婚外生子、贪污受贿案。经查,胡思茂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包养情妇并违法婚外生子,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为亲属办理户口迁移、入伍并安排工作;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办理户口迁移、入伍、安置工作中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用虚假票据报账贪污公款。其中,受贿、贪污问题涉嫌犯罪。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胡思茂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案件二】邵阳师范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王栋材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寻衅滋事案。2015年1月以来,根据群众举报,邵阳市纪委对邵阳师范学校违规提拔19名副科级干部的问题开展了调查。1月23日,邵阳师范学校监察室主任蒋某某被不明身份人员殴打。经公安机关侦查,抓获了直接打人凶手朱某某等3人及指使人陈某某等2人。经查,邵阳师范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王栋材出于打击报复蒋某某的目的,授意指使陈某某等人殴打蒋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对王栋材立案调查、免去其邵阳师范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职务。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待司法机关进一步查实后,再依规依纪作出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案件三】邵东县宋家塘管理区原主任李惠安交通肇事逃逸、私自出国(境)及宋家塘管理区书记周建明包庇违纪案。经查,李惠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未经组织批准,多次私自出国(境)旅游,造成恶劣影响;私驾公车交通肇事逃逸,指使他人顶替,将应由个人承担的218300元事故赔偿款放在宋家塘管委会作报账处理,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刑事犯罪。此外,还查明宋家塘管理区书记周建明在明知李惠安驾驶单位公车交通肇事逃逸并指使单位司机贺某为其顶罪的情况下不予制止,并参与商议要贺某如何应对公安机关调查,其行为已构成违纪。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给予李惠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周建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件四】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原所长陈分田(2011年已退休)在基建项目建设中违反招投标法、失职案。经查,陈分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担任军干所所长期间,违反招投标法,将应实行公开招投标的市军干所综合楼建设项目采取邀请招标;违规提议和签字同意按施工设计草图施工,对市军干所综合楼工程未能决算和办理相关手续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陈分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已构成失职错误。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分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制度的落实,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长抓长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要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进行问责,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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