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 近段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第七组的有关要求,强化正风肃纪,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的行为,坚决整治“四风”问题。现将查办的部分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案例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万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经查,张万根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顶风违纪,接受服务监管企业安排外出旅游;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将下属单位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长期借用在局机关工作;对本单位未经申报批准外出公款旅游活动及单位违反财经纪律滥发补贴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造成了较坏影响。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万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二】隆回县委候补委员、滩头镇党委书记李良违纪案。经查,李良在任隆回县委候补委员、滩头镇党委书记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同意本单位接受企业老板捐赠资金用于购买超标小车;违反招投标法的规定,将应当公开招标的滩头镇双龙集中供水工程项目实行邀请招标,在干部群众中造成较坏影响。经隆回县委研究决定并报市纪委批准,给予李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三】绥宁县林业公安局局长袁成林违纪案。经查,袁成林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入股经商办企业,参与从事营利性活动;对单位公车管理不严,存在未经报备私驾公车的问题。绥宁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对其予以立案调查。
【案例四】邵阳县谷洲镇居委会支部书记袁爱军参与打牌赌博案。经查,袁爱军在担任邵阳县谷洲镇居委会支部书记期间,多次参与打牌赌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罚款1000元。谷洲镇党委决定对其予以立案调查。
各级各单位要从以上通报的四起案件中汲取教训,不断增强贯彻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自律,防微杜渐。各级党委(党组)必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始终保持加强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及时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