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 目前,邵阳市各县(市、区)林业部门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纷纷出炉,从2016年起全市将全面实施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
根据《湖南省林业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的通知》(湘林资〔2015〕25号)文件精神,国家级、省级公益林、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两旁第一层山脊以内的森林实施禁伐,其中,邵阳县、绥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新宁县、新邵县属国家、省重点生态功能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每年还须在上年度采伐量的基础上减少林木采伐量20%,以促进“绿色湖南、美丽湖南”目标的实现,即确保到2018年底,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9%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5.5亿立方米以上,重要生态区域和重点生态部位的林相明显改观,林分质量显著提高,生态功能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更加优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