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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三次集中学习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刘芳军 2022-03-25 16:00

邵阳新闻网3月25日讯(记者 刘芳军)3月25日上午,邵阳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22年第三次集中学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周迎春主持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唐渊,副主任蒋志刚、刘永德、阳晓华、毛学雄,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德胜,原副主任李斌、周乐彬,秘书长吴卫红参加集中学习。

参加集中学习人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摘要)精神,以及《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部分参学人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作了学习交流发言。

周迎春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定“主心骨”,始终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航标,进一步提升政治定力、明确方向;要守好“主阵地”,切实加强思想阵地建设管理,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通过更新升级、提质提效,充分发挥人大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阵地作用,做到零差错、零失误、零事故,形成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知责明责履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周迎春强调,要勤于学、敏于守,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过学习领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条文内涵、精髓、要求,做到熟知精通、熟练运用,切实增强法治思维、用好法治方式、提升监督实效;要遵照执行、当好表率,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成员、各委室负责人务必做到法要敬畏天天守、纪要警醒天天行,带头学习《监察法》内容,自觉落实落细条例要求;要以法为镜、防微杜渐,经常对照条例这面镜子“反观自照”,不断增强“免疫力”、加固“防腐墙”,做到宗旨永不忘、名节永不丢、本色永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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