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 邵阳市医保处消息:从2016年1月1日起,统一将医保结算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即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调整后每年从1月1日起征收当年度大病互助费。
邵阳市职工医保的结算年度一直沿用市政发【1999】36号文件规定的时间段,即从每年4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所以每年的大病互助费征收时间是从4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为方便群众缴纳当年度的大病互助费,在征求众多参保人员的意见后,市医保处经过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同意,决定将从明年1月1日起将医保结算年度和自然年度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