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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国税局"优管并行" 助力推进"营改增"工作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张立星 曾银球 何干祥 肖拥华 王易华 2015-12-16 09:52

邵阳新闻网讯(通讯员 )今年以来,邵阳市国税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助力“营改增”工作。截至11月底,邵阳市共入库营改增增值税1.57亿元,比上年同期累计增长4387万元,累计为试点纳税人减税1.3亿元,“营改增”试点改革成效明显。

自2013年8月1日以来,根据国家税制改革统一部署,湖南邵阳市先后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营业、邮政业和电信业实施“营改增”试点改革。试点运行两年以来,该局积极优化税收管理服务,营造良好的纳税服务环境,努力在减负担、促发展上做文章,有力促进了“营改增”试点行业的发展。

为切实减轻“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帮助试点纳税人尽快熟悉改革后的办税流程,邵阳国税推出“四到位”措施,提高纳税服务便捷度、满意度。咨询服务到位,在各办税服务厅设立“营改增”咨询服务台,安排业务骨干轮流值班咨询,对办理营改增业务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提示和引导,准确解答纳税人的咨询;办税提效到位,开通“营改增”办税绿色通道,实行局领导值班制,高效快捷地办理“营改增”涉税业务;上门辅导到位,组织税收管理员对试点纳税人进行上门辅导,重点调研交通运输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向财会人员讲解纳税申报、税款计算与缴纳等政策,以及从规避税收风险和合理税收筹划的角度,提出意见建议;政策效应分析到位,综合利用试点行业的税收数据,测算试点纳税人的税负增减变化情况,在如何把握“营改增”带来的利好和机遇方面积极建言献策。

邵阳市国税局在对“营改增”试点企业走访中了解到,“营改增”对试点纳税人的直接利好就是税负的整体下降。拿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改革前,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业税税率分别为3%、5%,改革后所有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由于增值税计税依据为不含税收入,而营业税计税依据为含税营业额,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都会有不同程度下降。同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应税货物及劳务的进项税金可以抵扣,营改增后,试点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也会有所下降。此外,实施“营改增”试点,对试点纳税人规范财务管理、调整经营结构、加强技术创新等方面,都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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