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 元宵节(2月22日)前后,邵阳市城管支队在辖区范围对违反规定贩卖、销售、燃放孔明灯行为进行制止,有效排除了一批安全隐患。据统计,元宵节当天,市城管支队共查处了61起贩卖孔明灯的行为,收缴了孔明灯162个,制止市民燃放孔明灯37起。
2月5日,邵阳市政府发出通告:“孔明灯”属高空明火飞行物,通过点燃固体或液体燃料放飞,升空后火焰温度极高,滞空时间长,不能控制,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引发火灾,并威胁飞行器、高压供电设备、通信设施、山林以及各类建筑物的安全,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为消除“孔明灯”燃放带来的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邵阳市城镇范围内将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