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 3月7日,邵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邵阳市全面深化改革“探索创新奖”实施办法(试行)》,同意设立改革“探索创新奖”。
为加快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鼓励各级各部门勇于先行先试、探索创新,邵阳市拟对在全国、全省、全市处于领先地位,获得到中央、省、市领导批示,或在全国、全省、全市一定范围内得到复制和推广的改革创新事项予以表彰。
据悉,“改革创新奖”拟设一二三等奖三个等次,项目由各单位自行申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评定,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由市财政给予相应奖励。同时,“改革创新奖”评选结果将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作为各单位及个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