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吕菊兰 王燕)3月29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邵阳、张家界、永州、怀化、娄底、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去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在此之前,我省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只有长沙。当年12月,衡阳、株洲、湘潭、岳阳、常德、益阳、郴州7市,成为新“立法法”实施后,我省第一批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市。
如果《决定(草案)》通过表决,邵阳等6市州将在决定公布之日起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等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