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3月17日讯(通讯员 李启智)“何某某,鉴于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本院依法决定对你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近日,新邵县法院执行干警义正言辞地对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何某某说道。
2020年周某某开始在何某某的工地做事。2021年2月15日,经双方结算,何某某尚欠周某某工资60000元。但何某某一直未向周某某支付该笔工资。周某某遂于2021年4月28日起诉至新邵县法院。该院判决由何某某向周某某支付工资款60000元。但何某某仍不支付工资款。
2021年11月2日,周某某向新邵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执行干警数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2021年11月11日,何某某作出了每月分期支付工资款的书面承诺。周某某亦表示同意。但好景不长,何某某在支付5000元后,就以无履行能力为由,一直拒不履行支付工资款的义务。尽管执行干警多次劝导,何某某仍拖延执行。2023年3月8日,执行干警通过调查,发现何某某有财产,且与他人有资金往来。为提升司法公信力,严惩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新邵县法院于2023年3月9日决定对何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于当天送往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