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9月15日讯(通讯员 肖烨)9月8日,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位于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桃花路的海悦湾足道中心存在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法行为。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对该足疗店实施了责令停产停业,并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立案处罚的同时,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教育场所负责人要主动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办理合法的手续,对检查不合格的,坚决不允许投入使用,凡发现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