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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邵阳18924人将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内含补助标准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 2016-07-08 09:18

邵阳新闻网讯  7月6日,邵阳市召开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开工推进工作会。会议分析了邵阳市易地扶贫搬迁的形势、任务,就加快推进邵阳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全年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等问题进行探讨。

根据规划,全市今年将实施18924人搬迁,相当于我市”十二五”期间的搬迁规模,最近省核定我市“十三五”期间实施99026人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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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易地搬迁扶贫?

易地搬迁扶贫,是指将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其他地区,并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帮助搬迁人口逐步脱贫致富。

有一部分贫困人口,他们居住在深山地区、荒漠化地区、地方病多发地区。总之,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 

还有一部分贫困人口,他们居住在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常常发生地震、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 

2015年11月底,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提出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其中,易地搬迁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易地扶贫搬迁有哪些补助?

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中央和省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宅基地严格按当地标准执行)。

同时,根据搬迁户的实际需要,给各县适当的自主权,明确搬入地在县城及县城以下乡镇和农村的,每户在人均25平方米的基础上可以自建不超过25平方米的住房,增加面积部分按实际建设成本由农户自行承担费用,不享受补助。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最低补助标准为800元每平方米。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制定,报省及市州备案。各县(市、区)在制定补助标准时,必须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得出,防止因搬迁加重贫困农户负担,加大脱贫难度。

其中,集中安置可由县(市、区)政府统一建房或购买房屋分配给搬迁户;也可以将住房建设资金直接补助给搬迁户,由搬迁户按统一规划、规定的设计图纸自行建设。分散安置可由县(市、区)政府购买房屋分配给搬迁户,也可以将资金直接补助给搬迁户,由搬迁户自行购房或建设房屋。

具体采取何种补助方式,由县(市、区)政府征求搬迁户意见后确定,并在搬迁协议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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