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1月16日讯(通讯员 彭晓艳)1月15日,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在桃洪中路段开展道路事故预防“冬季攻势”行动时,发现一名男子驾驶一辆湘ED***17四轮电动车,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当执勤民警示意其出示驾驶证时,该男子言辞闪烁,以为驾驶四轮电动车不需要驾驶证。经进一步核实,驾驶人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民警当即告知王某无证驾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向他宣讲了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无牌无证驾驶的危害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最后依法对驾驶人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