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3月4日讯(通讯人 陈微)近日,邵阳市新邵县华人大酒店因地下一层水泵房处防火门未保持完好,消防设施、 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被新邵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立案处罚。
此前,新邵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检查时,发现新邵县华人大酒店地下一层水泵房处防火门未保持完好,消防设施、 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此,大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下达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依法对该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经调查取证、处罚告知等程序后,新邵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依法给予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单位已按期缴纳罚款,存在的火灾隐患已整改到位。该单位负责人表示将将认真吸取教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力度,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