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5月13日讯(通讯员 赵礼军)近日,邵东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中,依法对一名男子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进行了处罚。
大队监督检查员对位于宋家塘办事处永兴路 67 号的康珑手机连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在进行装修,因施工需要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施工人员罗某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对罗某处以罚款人民币3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进行电气焊、切割、打孔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谨记动火作业安全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从源头做好防范,确保安全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