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7月15日讯(通讯员 周丽霞)7月15日,洞口县一艺术培训学校因违规设置防盗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被处罚款人民币壹仟柒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前期,洞口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时,发现位于洞口县高沙镇商业广场二号楼二层的洞口县高沙镇灵动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有一舞蹈教室的窗户设置了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防盗网,且未设置逃生窗口,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经过大队调查取证、集体讨论和处罚告知等一系列程序后,依法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壹仟柒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培训学校已将违规设置的防盗窗全部拆除,同时负责人表示已经深刻了解到了门窗上设置障碍物的危害性,今后会遵守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学校“生命通道”畅通无阻。
消防部门提醒:安装防盗窗一定要预留逃生窗,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危险无法从门口逃生时,被困人员可以借助逃生窗逃生自救,消防救援人员也可以利用逃生窗快速有效进行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