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8月16日讯(通讯员 杨功伟)2024年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新宁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环资审判庭)举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听证会。执行申请人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委托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宁分局执法人员、新宁县某建材有限公司等2家被执行企业负责人参加听证。此次执行标的共计罚款人民币82万元。
会上,合议庭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以案释法向被执行人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被执行人无异议,表示将以此为戒,不断提升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法院将依据最终裁定结果依法依程序开展执行工作。
近年来,新宁县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县人民法院与生态环境部门有效推进司法衔接工作,多方位、多层次推动生态环境案件执行,筑牢司法保护屏障。今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共审理涉及生态环境案件4件,执行金额120余万元,有效震慑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为守护新宁绿水青山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