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月枚,女,1971年7月出生,武冈市司马冲镇杨梅村村民,2022年获评见义勇为类“邵阳好人”。
10月17日,市委政法委工作人员来到司马冲镇杨梅村,为村民王月枚颁发“武冈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并奖励人民币4000元,表彰她不顾个人安危,英勇救火的先进事迹,号召社会各界学习榜样,弘扬正气,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社会正义感和责任感,热心参与平安武冈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美丽和谐武冈。
今年3月11日,杨梅村村民唐某某家柴房发生火灾,当时王月枚正在吃饭,看到院子间烟火冲天,立即放下碗筷赶到现场。看到柴房堆放了很多木材和杂物,火灾来势凶猛,王月枚来不及多想,一边大声呼喊邻居帮忙,一边奋不顾身向前救火。由于火势太旺,王月枚感觉势单力薄,立马抽身寻找救火工具,同时打电话向村委会报告火情请求救援。这时候邻居也来了,王月枚一边指挥邻居扑救外围同时高声呼救,一边拿着工具不顾个人安危冲到火势最大的部位灭火。由于屋顶过火,柴房整体结构开始松动,王月枚被掉落的瓦片砸中头部,被送医院救治,头部因伤口过宽缝了三针。由于前期扑救及时,大火在镇、村党员干部群众和消防救援队的齐心协力下很快被扑灭,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王月枚因为临危不惧,奋不顾身的救火事迹,被授予为“武冈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陈海峰指出:“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王月枚不顾个人安危,全力扑救火灾的英勇行为,展现了人间大爱,用舍生取义的壮举诠释了人生最美价值,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彰显了“大爱武冈”的质朴情怀,是全市人民学习的榜样和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