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5月19日讯(通讯员 李悦 肖丽艳)近日, 城步苗族自治县一溜冰场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被消防部门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31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前期,城步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开展检查时,发现城步苏喂苏喂轮滑俱乐部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大队依法对该场所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违法事实进行了调查取证。鉴于该场所自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后,充分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积极落实,主动停止营业并立即准备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违法行为情形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八条、第十五条之规定,对该场所责令停产停业并罚款人民币31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示: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不得投入使用、营业,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也可通过场所所在地的消防业务受理窗口,向消防救援机构依法申请,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取得消防救援机构许可后方可使用、营业。请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重视消防安全,积极排查并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