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7月4日讯(通讯员 胡昌禄 郭杨)近日,邵东市人民法院对2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周某等5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三年二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案例1 被告人周某、卿某林、陈某、岳某雄贩卖毒品一案
2024年11月26日,被告人周某向被告人岳某雄购买1200元的海洛因后,又向两名案外人员销售海洛因。之后被告人周某再次向岳某雄购买1200元的海洛因。
2024年12月27日,被告人岳某雄联系被告人陈某购买600元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及甲基苯丙胺(冰毒),被告人陈某遂联系被告人卿某林购买600元毒品,并转卖给被告人岳某雄。
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被告人周某分三次卖给他人共约0.3克海洛因,非法获利1800元。
案例2 被告人羊某容留他人吸毒案
2025年4月26日,被告人羊某在邵东市佘田桥镇鱼溪村自己家中,容留曾某理、申某文、李某与其一起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卿某林、陈某、岳某雄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贩卖毒品,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羊某容留他人吸毒,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性分别予以依法判处。
期间,受邀旁听案件的数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邵东法院禁毒工作予以高度肯定。他们表示,法院精准打击毒品犯罪,有力震慑了涉毒犯罪分子,有效遏制了毒品犯罪猖獗势头,有利于营造健康无毒的良好社会环境。
下一步,邵东法院将继续保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深入推进禁毒重点整治攻坚行动,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涉毒犯罪,切实做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全民参与禁毒的良好社会氛围,助力开创新时代禁毒工作新局面,为“爱我邵东”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