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公告
一、管理模式
1、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管理是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非参保地就医发生医疗费用时,由参保地和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实行的服务管理和费用联网结算。
2、按照全省统一步署,凡在省内异地就医者,全面实行联网结算。
二、异地就医申办程序
1、凡因医疗条件所限,不能在参保地诊治的患者,应由参保地具备转院资格的定点医院填写《邵阳市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报表》,并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准。
2、办理了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需在安置地选定的医院住院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备案,并按要求报送《邵阳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人员身份核实表》和申请报告。
3、出差、探亲等临时外出人员在异地因急病须住院治疗的,应及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异地住院申请,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携治疗医院出具的急诊病情证明、申请报告(含本人基本情况、为何在外地、因何病何时在何医院住院)、外出证明(未退休的由单位提供)和《邵阳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人员身份核实表》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准。
4、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到以上三种情况的转院或异地住院申请后,经审核同意的,在异地就医系统中完成异地联网确认手续即可实行医疗费异地联网结算。在异地就医期间如需再次转诊的,须凭转诊证明重新申请。在省内异地就医时,应选择定点联网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均实行联网结算。未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准自行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三、异地就医服务管理
1、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须向定点联网医院提供医保手册(卡)、身份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申请表》等资料,并按规定办理好医保住院手续。出院时,参保人员只需支付本次住院医疗费的个人自负部分即可。医保基金应支付部分由医院按参保地医保政策在系统中结账后,再与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2、定点联网医院在接待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时,须认真核实参保病人的身份信息,并建立身份错误责任追究制度;医院办理异地医保人员住院手续时,应及时将就医人员信息录入医保异地就医系统,并加强对异地就医人员的管理。
3、医保经办机构应将异地就医工作纳入本地的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细化异地就医管理条款,加强实时监控、费用控制和年度考核。参保地和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对定点联网医院实施双重监管,定点联网医院应予以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