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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检察院深入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开展职务预防讲座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孙晓兰 2016-12-09 16:55

预防讲座现场

预防讲座现场。

邵阳新闻网讯 (通讯员 孙晓兰)近日,大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职工刘某挪用公款一案经由区法院审判,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为切实提高城建人员的廉洁意识、法制意识,12月7日,大祥区检察院一行深入到当地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警示讲座。

会上,针对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职工刘某挪用公款一案,相关负责人深入剖析刘某职务犯罪产生的主客观原因,通过以案释法,详细阐述职务犯罪的构成、犯罪特征及社会危害。同时,她从法制宣传教育、信息公开、强化监督、长效机制等方面向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就预防职务犯罪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该院代检察长结合自身工作经历,情真意切地告诫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干部职工珍惜工作、珍惜手中的权力、切实克服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小恶、小贪”的侥幸心理,不断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从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防微杜渐,远离职务犯罪。

“整场讲座深入浅出、既通俗易懂又有理论高度,通过对发生在我们本单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讲解、分析,使我们工作人员真正触动了心灵,为预防职务犯罪打了一剂预防针”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陈某表示,这既是一堂普法课,又是一堂警示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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