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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抓住核心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家户长”制全国推广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程懿 2017-02-20 08:28

邵阳新闻网讯(记者  程懿) 在武冈,有一群这样的人,他们由当地群众在平时的生产生活中推举而出,他们充分了解当地的自然人文环境,为人正直、诚实,德高望重,深得周围群众的信任,见多识广,比较熟悉基本法律知识,掌握了一定的法律技能,他们对某个问题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当地群众容易接受,他们俗称“家户长”。武冈市司法行政部门创造性的运用“家户长”调解制,在纠纷调解中,由司法调解员聘任纠纷发生地的“家户长”参与纠纷调解,从而较好的破解了目前基层调解工作中存在的纠纷调解履行率不高、调解队伍力量不强的等难题,减少社会矛盾存量。“家户长”制已作为“武冈模式”被司法部在全国司法调解工作中推广。

为使矛盾纠纷发生后尽快得以处理,彻底解决矛盾纠纷在基层久拖不决的局面,武冈市司法局创造性的探索出“三级筛选式”调解模式,由村、乡镇、县矛盾调处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对矛盾纠纷进行调处,分级负责,最终实现在县矛盾调处中心结案,有效解决了社会矛盾纠纷“去增量”的问题。

武冈市司法行政部门还启动人民调解社会公众评价机制,邀请社会公众对基层矛盾纠纷的处理实现全程监控,让广大群众对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是否公平公正、是否快速解决、是否有责任心”进行监督,督促调解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增强了调解员的责任心、保证了人民调解公平公正。社会公众评价机制的实施,打消了当事人对调解员调解能否公正的顾虑,保护了诉求合力、与法有据的当事人的利益,当事人的无理要求也将被公众否定,真正提升工作质量,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武冈市司法行政部门紧紧抓住“去增量”、“减存量”、“提质量”这三个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的三个核心环节,创新管理、积极探索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节分的新途径,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2016年,武冈市司法行政部门调处矛盾纠纷2654件、成功调处2617件,成功率为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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