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记者 罗中利 通讯员 饶群)3月1日上午9时,大祥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四号庭内敲响了员额法官庭审“第一槌”,由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肖为担任审判长的一起盗窃案正式开庭,率先在全市法院实施法官员额制。
庭审在合议庭的主持下井然有序地进行,经过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之后,经过休庭合议,由审判长即时签发判决书后,该案当庭宣判(判决内容)并当庭送达了判决书。
“法官员额制”是指法院在编制内根据办案数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的法院的法官的人员限额。改革以前,法院里面包括行政部门人员都可被任命法官等级,但实际不办案。改革之后,一个法院最高不超过百分之四十的人进入员额,重新被任命法官等级,这些员额制法官才有办案资格,也必须亲自办案。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强法官责任心,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审理周期,提高审判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大祥区人民法院自3月1日起该院按照“四个中心”的模式进行改革,根据全院人员履行审判、执行、行政、诉讼管理四类职责的需求进行分类安排,形成“四个中心”,即诉讼服务及审判管理中心、审判中心、执行中心、行政服务保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