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通讯员 曾晖 姚川石)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4月10日,洞口县召开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动员大会,以五大举措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明确职责,齐抓共管。由该县耕地开垦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全县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及资金的管理,项目的选址申报、规划设计预算、工程招投标、工程实施和报验;协调项目的工程造价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该县国土局负责全县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聘请专业技术单位,摸清耕地后备资源数量,负责各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立项备案、项目验收和新增耕地指标的确认;农业、财政、审计、森林公安、发改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明确各乡镇年度耕地占补工作任务,全县年度选址规模面积不少于10000亩,立项规模面积不少于6000亩,确认各类新增耕地指标不少于2500亩。
改革创新,多措并举。该县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整治规划,通过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和易地搬迁后的村落复垦以及耕地开垦和旱改水等六项措施的实施,有效增加耕地面积。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垦。凡社会资本投资的项目,其新增耕地面积经省市核定并取得指标确认后,按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回购和奖励。
加强管护,提升地力。在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新增耕地项目建设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新垦耕地后续管护制度,确保新垦耕地质量,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占补双平衡。对新开垦耕地,拨付后续培肥费用600-900元/亩(按3年,每年200-300元/亩计算)。培肥费支付给实际耕种的农户或土地流转后的合作经济组织,以提高农户耕种积极性。
搞好衔接,平稳过渡。截至2017年2月28日,对已完成选址、备案、规划设计和立项的社会投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在完善招投标程序的基础上仍按《洞口县社会资本投资耕地开发管理办法(试行)》(洞政办发[2016]114号)执行;对尚未完成规划设计和立项的社会投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按上级新的文件执行。
强化考核,严明奖惩。全面强化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补充耕地任务完成情况、耕地占补平衡情况的目标责任考核;将耕地保护目标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党政同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追究党政领导责任,并相应降低该单位工作经费的支付比例。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经费。如年内有建设用地项目申请、拟占耕地50亩以上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管理区在原基础上增加完成拟占用的耕地面积开垦任务。对未能完成任务的,停止其辖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用地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