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欧阳(图后左二)。
邵阳新闻网(记者 张敏)她朴实无华,甘于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她默默奉献,辛勤耕耘,为检察事业奉献青春和热血;她勇挑重担,严格执法,用忠诚担当诠释着法律的公平正义。
她就是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负责人陈欧阳,先后荣获“湖南省十佳热爱读书检察官”提名、邵阳市巾帼建功标兵、全市《平安邵阳应急平台》宣传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5月,她被评为“邵阳市优秀青年卫士”。
工作中的陈欧阳。
忠实履职,刻苦钻研谱华章
陈欧阳常戏称自己是个后知后觉的人,30岁“高龄”才考进北塔区检察院,是公考队伍中名副其实的“老腊肉”。都说隔行如隔山,从事检察工作后,她迅速转换角色,“八小时外”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令人惊叹的是,她用她的“拼”劲,跨专业一次性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这是全院首例。
“现在还记得,第一次写检察宣传稿时,涂涂改改搞了半天还未成文……”回想起初学写作的情景,陈欧阳羞赧地笑了。为全面适应检察工作,她用拼搏进取的“钻”劲,孜孜不倦地向领导、同事求教,勤积累勤练笔,从“门外汉”逐渐成长为“笔杆子”。
“起草好有分量、领导满意的文稿,是办公室参与检务、当好参谋的方式和途径。”她这样说,也这样做。无论起草何种文稿,她总是精心谋篇布局、字斟句酌,不厌其烦地反复修改。 2014年来,共起草工作报告、领导讲话、总结汇报等材料50余篇,达40万余字。在中央、省市等网络媒体、报刊发表理论调研、检察信息、新闻宣传等文稿500余篇,撰写的文稿多次被省、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多次荣获优秀通讯员称号。
在“笔杆子”的带领下,该院的检察宣传工作“全面开花”,2014年以来,有800余篇稿件被检察日报、湖南日报、高检网、正义网等市级以上媒体报刊采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自媒体不断丰富完善,影视电台宣传渠道不断拓宽,“北塔检察”成为检察机关深化检察宣传、推进检务公开的一张亮丽名片,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陈欧阳在陈家桥学校上法制讲座课。
不枉不纵,心如春雨化彩虹
“我在中学担任班主任期间,面对的大多是留守少年,学校发生了几起学生偷老师手机事件……”回想起这段经历,陈欧阳到现在还感到心酸和无奈。也正是从那时起,她心中萌生了改行到政法系统的想法。
成为一名检察官后,她牢记社会责任,勇于担当,以教师独特的视角、母性特有的柔情,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在全院开展的法制宣传走进学校等“四走进”、“检察官讲故事”活动中,她总是主动请缨。为了上好陈家桥乡中学的法制教育课,她结合执法办案的切身经验,把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实例和该院办理的案例编写成一个个通俗易懂得的法制小故事,精心制作图文并茂的幻灯片,最终为学生奉上一堂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精彩“故事会”。
为让检察故事好听、耐听,在邓家村的法治宣讲课中,她课前进行调研,收集群众意见及需求,针对大家关切的吸毒贩毒、邻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热点问题,用“接地气”的百姓语言讲“活”法律故事,再结合具体案例介绍相关法律知识,使讲课内容更加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工作之余,她还参加了省市妇联组织的邵阳县黄荆乡“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万岁庙小学帮扶贫困学子、志愿者服务等活动。
“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当中,司法办案很重要,检务保障工作同样重要。”北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晶说,陈欧阳以及像她一样在检察机关综合部门工作的同志,他们一方面要为一线办案部门提供保障和服务工作,另一方面,他们也从事了大量法律宣传工作。他们通过手中的笔和口中的故事,把法律知识送进社区,送进学校,送进千家万户,增强了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他们是在用更加柔和的方式为法治进程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值得我们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