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国有其史,族有其谱。”史载国事之兴衰,谱系家族之传承,皆有所得,亦皆有所失,而一地一方之志,取其中而避其失,可谓古良法也。邵阳一域,早有先民开拓,筚路蓝缕,遗存有大量时用器物至今,以文物的形式告知我们后人他们在当时的生存状态,展现着他们多样的精神面貌。至春秋战国及汉唐宋明,邵阳之地建城池,立政区,文明日益昌盛,方志之修从有到无,多少到多,反映了邵阳人的生活轨迹,亦真实记录了邵阳人精神风貌的变化。本文不嫌冗赘,详录现存历代方志中关于邵阳民风的记载,当可为今人研究与提炼邵阳精神提供资料参考。
一
历代以来,邵阳皆有地方志修撰,而有遗存于世者,则自宋代始。自宋至清,邵阳州府县志众多,但除道光《宝庆府志》外,其余关于邵阳民情风俗之记载均较简略,本节将之一一叙列如下。
唐代《邵州图经》:“地接溪峒,其俗好勇尚俭。”此本今不存,见《明一统志》卷63《宝庆府·风俗》和《大清一统志》卷278《宝庆府·风俗》引。北宋《邵阳郡志》“序”言本地之人“喜直而恶欺,节俭而不奢,朴直而不恌”。此本今不存,见南宋祝穆《方舆胜览》卷26《宝庆府·风俗》引,亦见南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卷59《荆湖南路·宝庆府》等引。《明一统志》卷63《宝庆府·风俗》又作“尚气喜直,节俭朴厚”。《舆地纪胜》卷59《荆湖南路·宝庆府》引唐张籍《张司业集》卷5《送邵州林使君》言邵州:“俗朴应无争竞人。”宋程公许《沧洲尘缶编》卷13《宝庆府改建设厅记》:“州境介潭、衡,控湖右,地硗产薄,民鲁而勤穑事,士愿而无异习,侯审其易理。……赋输以时,庭无留讼。”
宋王称《东都事略》卷29《李允则传》载邵州“蛮不扰”。宋人《京口耆旧传》卷8《谭知柔传》:“以功改秩,会邵州境内武溪洞贼常出没为害当路,奏辟通判邵州军州事,贼闻其来,相语曰:‘谭茶陵来矣’。即散去。” 《江西通志》卷75《吉安府一·人物·罗棐恭传》:“绍兴二十二年,签书道州军事,朝旨命鞫邵州民张臣驷狱。初,臣驷为仇诬与贼通,狱吏得赂,力主仇家,遂起大狱,连坐者三百余人,痩死者七十人,黔而流者二十八人,没入赀产者十八家。棐恭廉,得其实,正狱吏罪,而前狱尽得释。”这些具体事例也当反映了当时邵阳汉蛮民族的某些性恪特点。
《宋创武冈军敕牒》:“控制溪峒,弹压诸蛮。”见《明一统志》卷63《宝庆府·形胜》引。《都梁记》言邵阳:“风俗陋俭,狱讼稀简。”见 《明一统志》卷63《宝庆府·风俗》引。《明一统志》卷63《宝庆府·风俗》:“僻在万山,其民团聚,板屋畬田。”同书同卷引《旧志》:“武冈之地僻在万山溪谷深邃,其民徭或百十家团聚,或六七十家聚居,故曰团聚。”又引宋章惇《开梅山诗》:“人家迤逦见板屋,火耕硗确名畬田。穿堂之鼔堂壁穿,两头击鼔歌声传。长藤酌酒跪而饮,何物爽口盐为先。”《大清一统志》卷288《郴州·人物·朱辂》言宋代之邵州“承平日久,顽民强横”。《湖广通志》卷40《关隘志·宝庆府》引《宋史》载:“绍兴三年臣僚言:武冈军溪峒旧尝集人户为义保,盖其风土习俗、服食器械悉同瑶人。”
二
在历代有关邵阳民风记载的方志中,以康熙《武冈州志》卷二《地理·风俗》和道光《宝庆府志·末卷中·摭谈二》所作描述最为全面、细致,尤以后者之分县记载最为详细生动,其全文约有一万字左右的篇幅,今略撮其要者,分列于下:
婚娶必择阀阅相当者,求婚则倩媒,祈字许字则有纳采问名之礼,进年则有行聘之礼,及婚则有亲迎之礼。仪节不尚繁重,妆奁饰服视家丰俭亦无过侈。
楚俗尚鬼,惟郡为甚,往往轻医,医之世传者不数见。村医用草药,以巧中者亦时有之。
郡往民淳讼灭,迩来不然。词固无情,动辄上控,阅其状则极冤,鞠其实则最渺。人命、奸淫,多为风影,但以倾人赀产性命为快,而不知均归于败也,大约皆奸人为之主持以射利耳。至近时之朋党造款,远乡之乘机抄掠,尤非旧时敦朴之习。
往日士皆谦雅,途遇先辈,拱手傍立,俟其行然后敢行,命之坐然后敢坐,葛巾素服,望而知其为邵人。士守其师说,必曰某先生之言,今则断断多口,礼相让无闻。惟是国法包揽之禁甚严,而五邑人士不俟岁终已轮全课,每逢大差必躬自服役,非已粮不敢干也。乐轮好义,岂惟天性,盖守高曾之规矩,匪自今而始矣。
五邑习俗,略具其前。但闻邵阳之土沃勤与慵相间也,勇则似其天性焉。
往俗雅好酒也,婚姻尚讲奠辂,今反以醉人为瑞,而车来贿迁,往往贵锱铢失良偶也。矫弊有时,动循古礼,宁无望于上哉。
士尚读书,工文字,科名最胜,而实行宜敦,则存乎教化者之转移矣。
商外来者少,以地非冲要,故百货不能尽萃。只有贩杉贩茶者出外贸易,或逐末于本地,最者惟盐,次惟绸缎、杂货店。其去域地远,则多列小肆以备日用。
农服田力,穑时输纳,衣粗食淡。虽士大夫无华饰,绰有古风。工多朴拙,为宫室器什物只期坚固,不善雕琢。商邑杂苗瑶土之所出,茶葛面外惟贩杉木营生,无他奇货,其列肆于乡城者亦只菽粟布帛。
邵州风俗,有美有恶。美者宜保持,恶者宜更革也。其俗之美者,士大夫敦孝友,尚礼仪,吉凶之礼不事奢饰,宴会有节,威仪恭顺,进退谦谨,诸生鲜包揽钱粮词讼,乡村鲜盗贼,此在湖南风俗为最善矣。至于夫妇之道,人伦之始,不可不谨也。(薛政超)